阿杰对父亲只给他留下了三十巴仙的公司股份感到非常愤怒,而其余的七十巴仙则留给了哥哥阿伦,阿伦也是公司对董事总经理。此外,他的父亲还在遗嘱附上了 “无争议” 这个条款,阿杰得知后气得喊道:“这个老狐狸!”
如果阿杰向法庭挑战那份遗嘱,对他的处境非常不利,因为“无争议”这个条款会令他失去所有的继承权。其实父亲因为阿杰实在是无可救药了,才会出此下策,而且是最后的方案。无须任何的劝说,这个磨练或许会改变阿杰,让他不再是一个一事无成的人。
“无争议”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条款,阿杰猜到他的爸爸一定是看了约翰 · 韦恩的书而模仿他的做法。约翰 · 韦恩(1907-1979)在他的遗嘱里写下了“无争议”条款,这代表如果受益人对遗嘱作出任何挑战,此受益人将无法得到任何遗嘱里所提及能够继承的财产。
如果立遗嘱者担心受益人会对他的遗嘱不满意,便可以写下这条“无争议”条款,这样就能让遗嘱有双重保护。
在美国的婚姻制度下,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的财产是属于两夫妻共同拥有的。曾经有一个案例,就是丈夫疏忽了把两夫妻共有的财产放入自己所设立的信托里。妻子想讨回自己的 “夫妻共有财产”,却必须放弃继承丈夫超过百万的信托。
妻子试图上告法庭以更改丈夫所犯下的疏忽,法院虽然接受妻子的声明,但是仍然必须严格遵守遗嘱的内容。这项 “无争议条款” 还是有效力,妻子必须二择一,选择 “夫妻共有财产” 或是 “超过百万的信托”,任何一项选择都会失去相对的另一份财产。
总结来说,“无争议” 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条款,它可以让立遗嘱者的意愿得以实现,因为在任何情况下,受益人都不能对遗嘱产生争议。然而,一些较复杂的遗产规划在使用这项条款时必须加倍小心以防出错,因此我们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向专业人士咨询意见。
(真实案例与资料来源:Rockwills Group 乐委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