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写好了遗嘱,在遗嘱中指定了我的妻子为受益人。最近我和她离婚了,但我还是希望把我的财产留给她。可是我的遗嘱中使用了“我的妻子” 来概括她与我的关系,那么我需要更新我的遗嘱吗?
生活中的变化常常是意料之外的,这是我们都必须接受的事实。当然,在缮写遗嘱时也是如此, 尤其是在我们的个人状况和关系有所转变后。 如果您的遗嘱没有标明您妻子的姓名,而只是简单地写明“我的妻子”,那么现在离婚了,您的前妻就不再符合这个描述,因此不能从您的遗嘱中继承财产。
如果遗嘱中有清楚地列明她的详细资料,那么她是否能继承资产的可能性仍然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你们之间的离婚不会废除您的遗嘱,如果您将来再婚,新的婚姻将自动废除您的遗嘱。届时您将需要重新立一份新的遗嘱。
然而,如果您在遗嘱中保持对现在前妻的详细资料和“妻子”这一身份的描述不变,这可能会引起利益关系人对您前妻继承您财产的争议!因此,最好重新缮写遗嘱,更新您前妻的当前详细资料,特别是关于您和她之间的关系。
由此一来,您可以放心并确保所有的资料都是最新的。再说, 此刻适合您的事物以后却未必如此。因此,如果您的遗嘱没有更新您当前的关系,可能会在您的家庭成员中造成不必要的疑虑,导致他们对您的真实意愿产生怀疑。 故此,我们建议您定期审查您的遗嘱,以确保此遗嘱能按照您的意愿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