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两个姐妹联名拥有一座房子,这是我们在父亲去世时所继承的。目前,我的大姐尚未结婚,因此我们都认为她应该缮写一份遗嘱,以便在她发生不测时,房产的份额会有明确安排。可是她似乎还在犹豫。假如她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会有什么问题呢?又或者,我该如何说服她为了我们的缘故而立一份遗嘱?
如果您的姐姐在单身状况下没有留下遗嘱而去世,她的财产将根据1958年的《分配法》(适用于马来半岛和砂拉越)或1960年的《无遗嘱继承条例》(适用于沙巴)进行分配。按照这些法令,如果她去世时您母亲仍在世,所有财产将完全归母亲所有。但如果您的母亲在姐姐之前逝世,那么财产将被分给您和其他仍在世的姐妹。
虽然您和您的姐妹最终可能会继承这栋房子。但有了遗嘱,整个继承过程将更为顺利和迅速。当一个人没有遗嘱去世时,申请遗产管理书的过程可能非常繁琐。这包括资产管理员的委任程序以及得到担保人作为保障,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有时甚至可能无法完成。
我们建议您率先通过专业的资产规划师缮写自己的遗嘱,并邀请您的姐姐参与讨论,让她知道您缮写遗嘱是出于关心家庭。您可以在遗嘱里列她为此资产的受益人作为出发点,让她了解到列彼此为资产受益人的重要性。最终目的其实是为了确保大家的权益,这是对整个家庭的一种保障。
资料来源:乐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