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和一位外国女人结婚了。我本想在我离世之后把所有的资产都留给他。可是我并不希望将来当我儿子去世后,他的妻子在回国时一并继承我所有的遗产。请问我现在能做些什么吗?
由于您的主要目的是要受益您的儿子,因此您可以缮写一份遗嘱将您所有的资产转让给他。您可以在遗嘱中加入特别指示,形成一个”遗嘱信托”。通过此遗嘱信托,您可以声明受托人将替您的儿子持有着您的遗产,直到他去世之后再分配给他的孩子。这就可以防止您的儿媳获得您儿子的遗产。
假设您有一所要留给您儿子的房子,但您不希望他的妻子在他离世之后继承该房子,那您可以为该房子设立一份遗嘱信托,仅受益您的儿子和其他您属意的受益人。在您去世之后,该房子将由受托人托管,允许您的儿子和其他受益人在他们有生之年或根据他们的意愿免租金居住。
由于您的儿子并没有该房子的所有权,这可以避免他的妻子继承或是强迫他将其出售。在他离世之后,房子将会转让给他的孩子或其他您所指定的受益人。
您可以让您的儿子自行决定是否在他有生之年将房子出售,并将该收益用作他的福祉,直到他去世为止。收益所剩下的余额可以由信托持有,给予他的孩子、捐赠给其他人或慈善机构。通过这样的做法,您可以防止该房产归您儿媳所有。您也可以为您其他的资产进行类似的安排,以避免那些资产落入非您属意的受益人手中。
遗嘱信托并没有规定只能投入价值高的资产,它可以是任何您认为对于您家庭的未来重要的资产。在那些想要保护亲人而认真定制一份完善的遗产规划的人当中,这样的指示显得非常普遍。
因此,寻求专业的遗产规划师来协助您的遗嘱缮写至关重要。通过遗嘱信托,您不但能确保遗产将由您的儿子来继承,同时也将撇除其他非您属意的人士。
资料来源:乐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