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于12月29日透露,2019年商品说明(大减价)修正法案,将于明年1月2日落实,在此法案下,商家可在次数不限制的情况下举行大减价,而不再是一年只限4次。
“修改后的法案,贸消部将不会限制商家举行大减价活动的次数,若有关商家的大减价活动是3天或更少,无需向贸消部申请;若超过3天的大减价活动,只需1天前向贸消部申请即可。”
赛弗丁昨日在北海诗布朗再也特易购霸市出席其居林万拉峇鲁国会选区分发上学必须品予150名贫寒生的仪式上说,这项法案是经过五次修改,在11月29日才通过,修改此法令的目的是要让商家及消费者的权益皆受到保障。
在此法案未修改前,商家一年只可进行4次大减价活动,同时必须在举行大减价活动的前14天向贸消部申请。他说,现今商业及网购的发展非常蓬勃,一年4次的大减价活动已不合时宜,所以才修改法案,让商家可以选择在最合时宜的时间大减价。
最后,他也表示在法案下也有新条规,对付没有据实促销及发出误导性广告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