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格涉嫌于7日在台北某餐厅酒醉闹事,今天(10日)本人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尊重法律,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另外希望爆料者到警局还原事实,不要单边爆料,误导事情真相。
曹格于事发当天是在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16巷某餐厅与朋友吃饭饮酒,疑是酒后失控与隔壁包厢客人发生口角,结果谩骂过程全被拍下,并上载至爆料公社,他先是与隔壁包厢发生衝突,推挤过程中也导致老闆娘的儿子摔倒受伤。
2分钟的视频听到他不断飙出27句英文髒话,“我他X的做了什麽?”;“妳他fxxx的要报警?”;“我就是他fxxx的王法”;“去他fxxx的报警阿妳他fxxx的臭婊子” “臭婊子”、“我是他fxxx的王法”,甚至动手猛砸东西并击中女服务生。
根据《镜週刊》报导,曹格还原现场表示当天是对方声音过大,也有骂出“fxxx”的字眼,才会发生口角,指控对方只提供对他们有利的证据,当初现场讲好没事,如今又爆料,直言是对方要他道歉藉此勒索,“我才不会道歉!”强调过程纪录警方那边都有,至于家人,他坦言也因此有情绪,“我也是人。”
曹格也于9日上午亲自前往派出所说明,而他也坦承自己是监视器画面中的红色短裤男子,同时也对受伤害的老板娘儿子感到抱歉。另外,针对曹格的行径,警方讯后也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加暴行于人者对其开罚,因此曹格最高恐面临1万8千元(约2千600令吉)的罚锾。
曹格自2006年在台湾发行第1张专辑,就屡次因酒醉闹事而上新闻,包括2007年他在新加坡庆生,酒过三巡后挥拳打人,一度成为问题歌手。最严重一次是2009年与香港歌手侧田在香港夜店玩,酒后向侧田动粗,后遭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