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总秘书,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玛斯兰在支付110万令吉罚款后,他所面对的未申报200万令吉与洗黑钱案,9月29日在高庭被宣判罪名不成立,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阿末沙利尔是在主控官慕克扎尼副检察司告知法庭,随着阿末马斯兰昨天同意缴付110万令吉的罚单,控方撤回他所面对的两项控状后,而判如上述。
阿末玛兹兰是去年在吉隆坡高庭被提控2项罪行,即没向内陆税收局申报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取200万令吉,以及向反贪污委员会给假口供,惟他不认罪。
今年1月21日,现年54岁的阿末马斯兰被控没有向税收局申报收取来自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200万令吉,以及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给假口供。
阿末马斯兰悉数否认有罪。第一项控状指出,阿末马斯兰没有在2013年估税年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正确的收入,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
阿末马斯兰也是财政部前副部长,他被指没有申报收取自纳吉的大马伊斯蘭银行200万令吉支票。这张支票志期2013年11月27日,被告于同一天将它兑现, 直接涉及非法活动收益的交易,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
控方指出,笨珍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在被控上法庭前,就已获得罚单(compound)献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