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对年轻夫妇连用热水烫死五岁儿子,逃过谋杀罪名的死刑,法官改判两人犯下以致命性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行。丈夫昨天下午被判监27年及打鞭24下,妻子则须坐牢27年,外加12个月来取代鞭刑。
控方指这是该国最为恶劣的虐童案之一,要求法官判两名被告终身监禁。高庭法官邓碧云不认为终身监禁是适当刑罚,但她严厉斥责被告的行为极度残忍,例如把男童关在狭小的铁笼内,生活情况困苦不能成为被告虐待孩子的借口。
这起让人发指的虐童案于2016年7月至10月之间。现年28岁的利兹万与阿姿琳被指在中部某个一房式租赁组屋单位内,至少四次用热水烫伤5岁又九个月大的儿子,最终导致儿子丧命。
案件去年11月在新加坡高庭开审,审讯结束后,邓碧云法官今年4月裁定两人共谋谋杀罪名不成立,原因包括本案没有出现足以推断出两人意图谋杀的证据。若共谋谋杀罪名成立,被告原本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
之后,控方改对两名被告提呈替代控状,原本的谋杀控状改成使用足以致命的危险手段来蓄意重伤他人。法官上个月在新控状下对两人定罪,利兹万与阿姿琳分别面对九项和八项罪名,其中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最为严重。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指出,这是本地最恶劣的虐童案之一。两名被告轮流从厨房的电子热水壶,取热水泼在男童身上,每一回都泼上好几杯,甚至有一次多达10杯。除了用热水淋男童,两人也用各种手段虐待他,包括把身高105公分的男童关在养猫的铁笼内,家猫则自由地在屋内行动。控方吁判两名被告接受终身监禁,即以危险手段蓄意重伤他人的罪名下最重的刑罚。
法官昨日下午下判时表示,在参考判例和考虑本案案情后,包括医疗证据无法准确说明,被告哪些行为促成男童身上的哪些伤势,她认为终身监禁并非适当刑罚。
但无疑的,男童是因为两名被告的虐待才丧命。法官指出,男被告是先对男童采取暴力行为的“元凶”,使用钳子来夹男童的臀部,岂料这样的事件没有敲醒任何警钟,夫妻俩接下来反而“联手”虐待亲骨肉。
法官说:“本案被告不能以他们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为借口。不论经济条件与环境如何,身为父母应尽的职责没有改变。”至于辩方称男女被告在案发时分别患有适应障碍症与阵发性暴怒障碍等,法官不认为有足够理据来减轻两人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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