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房子并没有地契。据我父亲说,这房子原属于我的祖父。尽管他打算将房子交给我父亲,但我们从未见过这份地契。我祖父很久以前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我能把这房子给我的儿子吗?
要确定您是否可以把您祖父的房子列入在遗嘱中,您需要先查明您是否有资格继承那房子的一部分。由于您祖父没有留下遗嘱去世,他的财产将根据1958年的《分配法》(适用于马来半岛和砂拉越)或1960年的《无遗嘱继承条例》(适用于沙巴)进行分配,法定受益人包括生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最高法院在2023年1月19日 判定只要有血缘关系的孩子都可继承财产。因此,根据最新的分配法令,私生子也可成为受益人。
如果您父亲是唯一的受益人,他有必要缮写遗嘱,以在文件中指定您为这座房子的独有受益人。这将使您有权在遗嘱中将整个房产完全转交给您的儿子。然而,如果您祖父有多个子女,包括您父亲在内,那么您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将平均继承这房子。即使您父亲缮写了遗嘱,他也只能将他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您。
由于产权的分散,如果有任何一位共有人希望您搬离并出售房屋,最终可能引起纠纷。这也可能导致您的父亲与兄弟姐妹之间产生矛盾。请注意,您作为最终继承人很可能在您父亲去世后也面临相同的问题。
总体而言,我们要强调缮写遗嘱的重要性,因为它是一种法律工具,让您能够清晰地列出所有辛勤获得的资产,将您所珍爱的人确定为受益人,为他们创造一条畅通无阻的传承之路。对于您和您父亲的遗嘱,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资产规划师来帮助您们缮写遗嘱,确保指示清晰、实际,并且执行者能够无障碍地执行职务。遗嘱的制定不应被轻视,因为其后果将深刻影响您所爱的人。
资料来源:乐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