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郑联科指出,我国涉及青年的破产案例,自2020年至今年6月,在3年内都呈下降趋势,期间内总共录得1万137人,当中近半是因无法偿还私人贷款而判入穷籍。
他说,这3年来青年破产案的主因是私人贷款,占3165宗破产案的47%或1486人,其次是汽车分期还款249宗,以及654宗涉及商业贷款。
“其他原因则为房贷(284宗)、信用卡债务(140宗)、公司担保人(84宗)、所得税债务(83宗)、未能缴纳公积金(65宗)、贷学金或教育贷款(7宗)和其他债务113宗。”
他15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对巫统上议员阿兹阿里芬有关自2020年迄今,青年破产的统计资料和主因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根据大马报穷局数据,25岁以下青年的破产案例,于2020年通报21人,并在2021年降至20人,截至过去6月,则仅有6人。
“至于25至34岁破产青年,则于2020年通报1741人,并在2021年降至1060人,截至过去的6月则通报425人。
“35至44岁破产青年的人数,于2020年录得3150人,并在2021年降至2535人,截至过去的6月则通报1179人。”
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月前曾发出消息,年轻人破产人数和人数继续攀升的情况令人担忧,政府将会探讨修改《1967年破产法令》。
政府在疫情期间把破产门槛从5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并且暂缓对相关人士采取行动。不过破产门槛已经从2021年8月31日后恢复原本的水平。
目前大马的破产法令没有一个让破产这脱离破产状态的时限,破产者必须缴清所拖欠的债务后才能脱离破产状态。政府考虑效仿美国和欧洲国家,为破产者设立一个破产时限,以更容易脱离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