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探讨:老师当众剪男学生头发
近日,登嘉楼某中学的老师当众剪男学生头发,导致学生性格大变,引起网民不同的看法,而一名教师看到后,转发该贴文反击该家长:“你以为你的孩子是王子?”
双方各有道理,然而问题发生应该是解决问题而不是产生对立,我不认同这名老师用权威和威胁反击,这并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产生更多不必要的摩擦。
学校规定发禁主要是让学生服从纪律,学生服从纪律是校方是方便管理,但是这样只会让学生对权威屈服,而不是向道理屈服。无形中打压孩子探索,缺乏自主意识,这也是为何马来西亚人比许多国家更懂得“服从”的原因之一。
校方常常以头发过长将会影响学习,但是试问有哪位因为头发长一寸而智商受损,少一寸被名校录取了?学习和头发都没有直接的关係,爱因斯坦也不是个光头。发禁解除就会影响学习是无限上纲的过度推论(或称以偏概全hasty generalization),更是教育界最忌讳的思维模式。教育必须以理服人,不该以权威压制,理应向学生解释合理的答案。
校规是人订制的,必须要有合理的立场才能成立,如果一昧要求学生跟着校规,根本没有一项实验证明“解除发禁影响学习”,我们更要担忧的是教育界已经出现了僵化思想,盲从规矩。
部分人认为学生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校规就是要受罚。我们再退一步,为什么我们打着为自己负责的旗子,为何却又限制学生的行为?从教育的观点,应该要放手让学生学习管理自己的头发,进而培养学生独立人格。
在社会上的第一印象都是表面的外在影响,再进而了解一个人的内涵。如果学生没有办法把握良好的第一印象,又如何让大家看到更好的内涵呢?也许有人认为金子或钻石总会发光的时刻,但有谁不爱雕工精细的金子或钻石?外在和内在不是二选一,是可以并存的。
学校是微型社会,学习是为了融入社会,而不是跟社会脱节。信任是双向的,我们必须要放手信任孩子,这样孩子才能更信任大人。打理好自己的发型是社会的一门功课,不该阻断学生在求知慾最高时期的自我探索。校规应该规范学生打理得妥当即可,出了社会大家要看的是干净清爽,而不是讲究头发有多短。
1981年欧洲理事会的人权教育相关文献就明确呼吁:“学校的社会环境应该鼓励学生能肯认他人表现其人格个性的权利、也应包容他人的观念与意見—这也即是人权的实践。”(Council of Europe, 1981: 24)
学校应该更关注的是教育,而不是权威崇拜。学校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包容不同声音、接受多元审美观的态度。在整洁的前提下,不应该针对学生的头发有任何的限制。头发属于个人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剥夺权益。学生的身体自主权交托给权威,一旦学生习惯性对权威屈服,国家的未来是否全交给政客掌控一切?未来我们将会逐渐走向极权的道路,再也容不下其他的声音。
我们反观没有发禁的外国,学校甚至宣导学生留长发可以捐助癌症病患,让孩子在自我探索中也可以寻找到长发的意义。
当然,换个角度体制上的问题,并非老师就能瓦解。老师们就算认同头发和学习没有必然关系,也无法要求老师代学生去要求改变制度,但是我们也可以从权威体制下,纪律和身体自主权中拿捏和平衡。
老师应该让学生知道世界和社会就是如此无礼和荒谬,老师更没有义务为学生抗争,学生必须教会在学生在服从的夹缝中寻找出路,让孩子更合理的途径去争取自己的权益。要让学生知道,学生跟学校抗争并不是一件明智之举,学生抗争的是整个体制。
学校应该做的是尊重学生的身体自主权,让学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掌控孩子的一切。学生长发也有可能没留意到自己的头发已经超过校规指定长度,校方可先警告学生并给予宽松期。如果学生屡次不剪,才采取行动也不迟。
校方应该让学生自己为自己行为负责,可准备数把剪刀,让学生自己剪自己的头发,一来顾及了学生的尊严,二来减少老师为学生剪发的时间。制度或许冰冷,但是教育可以有弹性的从制度中寻找到教育学生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