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受邀南下首都在隆雪华堂作“你的权利”的专题演讲时,非常兴高采烈能与名驰、威信的戴小华博士和刘英才医生同台“演出”。
犹记得20逾岁(青壮年)的我,在“出师无名”的情况中,身为最年轻的主讲人,没料到顿时逾千名的听众能在倾听后“乐不知蜀”、如痴如醉!
极度伤感及痛心,早年在槟城消费人协会(CAP)挑大樑的主席默哈末依里斯局绅及许国平秘书经过几拾年的“抗争”为国内外消费者讨伐,却不幸双双在2022年初逝世。
作为曾经于槟消协任职华文组副主任,我阵痛般顿失两位德高望重的“战友”,而且他们的离逝让笔者似乎折翼、断弦!
逾60高龄,我真的难信志工义务工作者在压力重重逼迫连连的实况,大家仍然异中求同、同舟共济为成千上万的人民赴汤蹈火,在没有任何利益可图下,坚决誓当国民的后盾。
“一朝消费主义者、一世为群体发声”,经过多年的奋斗不懈,虽先后出版了8本“拙作”,但仍旧为全民的权力、权利谋求提升。
你的权力你作主
处于21世纪的年代,社会民主开放及言论有限度自由的大马社会里头,仍然有成千上万(占大多数)的人民,不是很明确了解“人权”,尤其是消费人基本权利。所以一旦受骗及吃亏时,有苦往肚里吞,而且不懂得向谁或那个官方机构投诉发泄!
实际上,多数的消费人大 致在进行交易买卖时,几乎时常受到“奸商”或没有商业道德的厂家剥削及打压,造成怨 声载道,甚至导致打官司。
这回相信消费人的不平及埋怨的事项可以下情上达、专栏及问答专栏的开设,给受委屈的消费群众可以伸冤及投诉。
提高消费人意识
我们或许可以作个民意调查,很多民众对消费人权利一知半解,甚至没听说过,幸好早期槟城消费人协会、大马及各州的消费人组织,加上近几年的消费事务部门的努力不懈及宣传,终于让部分知识份子懂得动用基本权利。
提起槟城消费人协会,当年家喻户晓,它是一个客观独立性,非政府、非盈利的民间组织,70年代初今末期形成一个正义至上的压力机构。
全盛时期曾吸纳百多名全球,半义务及全义务的志愿工作者,而且名噪一时,并被有关当局视为非政府机构内的“反对党”。
由于出版正义刊物及全力支持遭剥削及受欺凌的消费人,再加上敢怒敢言的原则,深受中、下层阶级的拥护与支持!
团结对付奸商
广义来说,人人都是消费人,上至高官显要、首相或部长,国州议员,下到贩夫走卒,只要在现实的生活中,他有使用到金钱,买卖交易及吃、喝、玩、乐,那么便属消费人的一份子。
目前,人民的消费人权利意识逐渐提高,尤其是媒介的渲染扮演着积极的角色。
在电台里常听到好友蓝志成律师及范利宜律师,不断的在开导群众及辅导教育听众要明了消费人享有的基本权益。
既然每个人都是消费人,那么被欺压及剥削的一群,必须团结起来,极力争取应有的基本需求。
类似西方国家群起抗议吸香烟所带来的后遗症,甚至以受害者的身份来控诉香烟公司。
这种自觉及汲取教训领悟的消费人,或多或少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熬尽辛酸而累积经验。所以,我们常强调的“从生活中汲取经验”。此外,从经验中我们须觉悟 到万物之灵人类必须群起抗争,夺回权利。有时听闻市场上流行着金字塔的直销、快速致富及货不对办的骗人玩意儿,殊不知这些奸诈的手段,刮走无辜人士的血汗钱,令人憎恨。
本人目前仅是关怀(CAP),因为目标方向及理念不谋而合,所以乐于报导系列的消费概念。
5月份开始每逢星期二,笔者将在《真传媒》专栏发挥精明理论,刊出消费系列。若诸位前辈或贤哲,可以在宣染消费课题下,与笔者作Q & A交流!
图片:取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