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心自问,看着每日国内的确诊数目,是不是麻木了?除非出现的数目越级跳跃,攀升到另一高峰,否则只沦为一组数字,引不起一丝涟漪。反之,政府近日推出抗疫的政策,不但吸引大众目光,部分抗疫政策更是引起人民的哇然,比如文具不是必需品,不能公开售卖(交稿前,有报章独家报导说该政策U转了)。
谈及抗疫,不得不从COVID-19的传播途径说起。医学界已经证实,COVID-19病菌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含病毒的飞沫以及人眼、鼻子或嘴巴,或接触含有病毒飞沫的物体表面来传播的。换句话说,主要的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
(A)呼吸道飞沫传播:顾名思义,病菌是通过染疫者咳嗽、打喷嚏、谈话时产生的飞沫传播,易感者吸入后被感染。
(B)接触传播:又分直接和间接传播; 直接的接触传播是指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染疫者,而间接是指皮肤或黏膜接触染疫者的痰液、血液、呕吐物、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 或接触被这些体液污染的物品、器具等。
人手常常扮演着间接接触传播的媒介, 在触摸被病菌污染的物品或器具后, 通过揉眼、挖鼻等,使皮肤和黏膜沾染病菌,导致被传染。
我们的日常作息,离不开手,更遑论每分每秒都需要的呼吸。于是,新冠肺炎疫情一发不可收拾,按传播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A) 局部暴发阶段,如职场感染群
(B) 社区传播阶段,指的是社区和家庭内发生人际传播和聚集性传播
(C) 大范围扩散阶段,随人群流动,疫情迅速扩大蔓延全国
因此,最、最、最基本的抗疫做法是,戴口罩和勤洗手,再来就是保持社交距离。很简单,对吧?可是为什么,300多个日子过去了,还是会看到有人去公众场合没把口罩戴好、有人搞聚会庆生,等等违反抗疫措施的新闻呢?
依稀记得新冠肺炎爆发的初期,不少需要冒着生命危险,站在前线抗疫的医护人员,纷纷在社交网上,上传手举字牌“YOU STAY AT HOME,WE STAY WORK FOR YOU”的照片。可悲的是,确诊数字在呼吁声中一路攀升,从单数到双数,到单日有四位数的病例,导致各家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收治能力接近饱和,死亡人数更是屡创新高。
为什么那么简单的抗疫做法,人们就是办不到呢?即便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还是有人想方设法跨州跨县,仿佛疫情与自无关。这时,各种各样的理由浮现,最普遍的说法是: 要工作没办法啦!手停口停!
先不谈论“要工作养家糊口“这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我们聊聊最最简单的“勤洗手”。从小我们就被教育要“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长大后,我们也是如此这般教育孩子:吃饭前要洗手,如厕后要洗手,回到家后要洗手。怎么“洗手”这件微不足道的事,也做不好呢?
是不是因为法律管不了?毕竟它不像戴口罩,有洗没洗,执法人员不知道!请别误会,不是所有的染疫者因为没有勤洗手,通过接触传播而感染。笔者只是想藉此带出一个点,在没有法律规定或是执法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人们是否还能遵守法律?
举个跟疫情无关的普遍例子:为了保障消费者,法律规定在食肆的工作人员都要戴上帽子和围巾,穿上包鞋。然而,是否每位从事饮食业的人都遵守呢?相信你我心中有数。若是被人告发,你认为这些人会反省自己的错误,还是归咎他人?
试问告发事件要是被摆到社交媒体上,你认为有人指责饮食业者不遵守法律,罔顾食客的健康?抑或是有人同情饮食业者,在经济不景气下,还要为这种小事付上代价,甚至责骂告发者小题大做,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
相信为饮食业者打抱不平的人为数不少吧?
这不令人纳闷吗?不遵守法律难道是对的行为?告发者据实以报反倒是做错了?这些年来,我们在学校被教育的《国家原则》,包括维护宪法和尊崇法治,难道只是纸上谈兵,根本不合乎社会的行事法则?
可能有人会说:“黑白之间还有灰色;做事要灵活,要懂得权益变通之计“。就因为人需要随机应变,所以做的每件事都是有自己的理由,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人以利动” 是无可置疑的人性事实。
就像例子中不遵守法律的饮食业者,他或许觉得戴上帽子会热,工作期间不舒服,所以就不戴了。这行为自私吗?或许很多人不以为然。但是如果有人现在因为怕热,不戴口罩出现在公共场所,你会觉得那个人自私吗?肯定会,对吗?
同样是不遵守法律的行为,怎么会有不同的评断呢?因为在食肆工作不戴帽子,不会对群众带来严重的影响,但是不戴口罩却可能引发感染群,而这感染群会导致确诊数字上升,间接影响到群众。毕竟疫情一天不结束,大家依旧得惶恐地过每一天,生活常态备受挑战。
这是人性的另一个黑暗面: 道德上的伪君子!当评价同样的自私行为,事不关己时,可以很仁慈地包容他人犯的错误,但是一旦涉及本身的利益,就大声地谴责他人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