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通缉并逃亡超过一年的云尊集团创办人廖顺喜,于4月11日早上11时自愿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局自首,并在4月12日一早被带到莎阿南法地庭面控,控方在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下对他总共提出了26项总值3600万令吉的罪状。
廖顺喜在听了通译员以华语念出的控状后,向法官哈丽娜苏莱曼表示不认罪。有关控状一旦罪成,廖顺喜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和罚款贿金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哈丽娜在被告表示不认罪后,择定将此案于5月26日过堂,同时批准被告在2名担保人以100万令吉担保下外出候审,但被告必须每两周到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报到,并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柔佛州警方于去年3月20日至28日,曾动员两百余名警员到廖顺喜位于雪州蒲种的大本营展开大规模追捕行动,唯最终以失败告终。
警方随后在追捕廖顺喜期间,共展开超过70次突击行动,截查了118人,却始终没有收获。
除了洗黑钱案,廖顺喜也涉及咋骗、毒品及伤人案。前警察总长哈密曾透露,有至少34名执法官员是在廖顺喜的付薪名单中。
莎阿南法庭是在上个月23日向廖顺喜发出逮捕令,而廖氏在三周后即主动投降,向雪州警方自首,莫非他已胸有成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