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新电话号码,我的手机和钱包被打劫了,新店要装修可以先借我4000令吉吗?”,一男子接到此类诈骗电话遭骗走1000令吉。用来接收该笔款项的银行户口持有人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判罚款500令吉。
被告是来自怡保的65岁黄姓女子。她被控于2021年6月6日,在鹊路通过非法途径欺骗一人1000令吉款项。案情指,原告的妻子接到一通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儿童精品店的号东,指他被人打劫,电话和钱包都被抢走,而这是他的新手机号码。
隔天,是名自称是某儿童精品店的号东又再次联络原告的妻子,指要与原告说话。对方表示要缴付新店装修费,希望原告可以借4000令吉予他。但原告表示没有那么多钱,对方就改口说借1000令吉,并承诺当晚会把钱还回给原告。
原告按对方指示,将1000令吉汇入对方提供的银行户口。直到晚上8时,原告尝试联络对方,但对方一直没有接听。较后,原告联络该儿童精品店号东的妻子询问此事,却被告告知该精品店号东并没有遭遇抢劫的事情。原告此事才知道自己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经调查,该笔款项是汇入此案被告的银行户口。因此她被控抵触1958年砂轻微犯罪法令37(1)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令吉,或坐牢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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