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与名誉是许多殷商不可或缺的品德与修养。讲信用的商人不依赖他人,他们几乎强劲遵守经商精神,更发挥自力更生的作用!
华商一般上的社区不乏互助合作的事例。然而这种互助多基于人助自助为依据,很少人仅寄托别人的帮助,而不愿帮助别人,甚至连自己也不帮助自己的现象。
就以商务的谈判洽商而言,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划清界线后,人们将会尽力而为,在大家协力、齐助下、共同协调齐心完成任务。
但是,虽因在某种事业上获得认识共事的人,并不就是等于知己,几乎挑灯夜战“密谈”,把事务毫无保留地相告,互相帮助、互爱不分界限。
比如一群华人青年,萌起创设公众性质的事业,例如共同经营停车场。当各人的工作岗位分配妥当后,其中有头脑较灵活者,突然间提出其他的附属事业。
期间,有者倡议点心店、画廊、手工艺品、土产品等等。如果大家没有异议,他们会在“股东”中选出一位较有时间担任“负责人”。
此位被“器重”者全责经营,然而他决不会利用职权作有利自己,有利其本职上(华人的事业大部份为多元化)的事务!
假如我们以宏观及侧视而言,华裔新生一代拥有“独创”及“理想”企业创设,持有商业新颖的概念,华人拥有陶朱公的精神是世世代代承传的动作,何况启廸者卑视利用职权者有使人预想不到的情绪。
在本业方面,创业之初虽须借重亲近者的力量,不过上了轨道后即尽量以自己的力量而为。
上述的精萃经商可谓是不求人的精神。至于同事业则仍归共同事业,两者之间界限分明,毫不混淆。
纵然本业亏本,发生赤字而共同事业方面则一本万利,但他除了拿其当负责者庄应领的红利外,决不接受额外的利益,或受人同情而附有赏赐性质的钱财。
因为他们普遍认为,若被不义之财“吸引”,不如得到能将共同事业经营得宜,让大家获利的声誉,将远远超过眼前的物质!
这好比将石头抛入池溏中,即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涟漪,华社似广实狭,说狭又广,一旦掌握市场情报,或许带来不利的情况。
届时,不但身败名裂,给公司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所以人们竭力对非正义,公道的利益弃之而不顾也。
反过来说,假如身挑重担者在功成身退之际,许多行内外“缺才”者,将纷纷联络或登门“求救”,要求这名才华横溢者加入其集团,而且不惜优渥务件让“才者” 获得管道发挥。
实际上,华裔中不乏有钱,庞大又“无事可为”的人,他们常言,只要有适当的人选,那怕是天涯海角,都愿意斥资招揽才华之士。
或许从哲理上,人才与业者悠关洽适,只要能为公司“制造”大盈利的局面,相信双方能达致共赢的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