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学校和家庭相互支持和配合,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师千万别轻视家庭教育,密切与学生家长配合,发挥教育的角色。
既然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则须充当第一所学校的“良师”。学生首先通过家庭这个最小的社会基层组织,再进入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
有鉴于此,对每个人的成长而言,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第一任教师。家庭对儿童身心的发育,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品德的陶冶,个性的形成,都是非常的重要。
家庭能否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不仅关系到儿女的成长,家庭兴衰,而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安定,教育的发展。
因此,大马政府异常重视,关心家庭教育,并通过社会舆论来规范对子女的教育。古代有句名言:“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颠之情。”把父母与教师对下一代进行教育的作用相提并论,别让父母推卸教育子女的责任。
当前,许多国家涌现家庭问题,日增的离婚率乃社会病态,职业夫妇无暇照顾子女,造成子女无人教养,甚至浪街头,沦为罪犯。
人们惊呼问题家庭,儿女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普遍看法是,如不充份发挥家庭的潜在力量,去抚养、教育、监护下一代,传授文化遗产和价值观念,同犯罪现象和违法行为作抗争,便将出现社会危机。
根据教育心理学,孩子在出生后第二个月尾就表露出第一次微笑,当母亲低下头来,轻轻地跟他说话的时候,他的小脸上明显地有了表情。这是母子情迹象,典型的人与人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
此后,儿童进入学校后,接受学校有目的有系统的教育。学校教育对他们的成长起着主导作用。但是他们的成长,仍然离不开家庭教育。
学生接触家长的时间要比接触学校教师时间长,因而,父母的教育仍然是对他们经常起作用的因素。
家庭教育的任务
(一)关心子女身心的正常发展——父母首先要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有了健康的体魄,智力、品德、美感等心理方面的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
真正健康,不仅指身高、体重、体型、体质、五官、四肢发育健全,生理活动功能正常,而且也要心理健康。
(二)培养子女良好习惯——习惯是一种与需要相关的稳定行为方式,它是人在生活实践和教育过程中经反复重复或练习逐渐形成的。
习惯一旦形成,只要遇到相关的情景,人就会不由自主地作出特定的反应,如饭前便后洗手,按秩序放置东西,讲究整洁,举止文明,待人有礼貌,守时惜时等等!
人愈年轻,习惯就愈容易形成。所以,父母应注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如生活习惯,卫生习惯,文明言谈举止、劳动习惯、学习习惯等,这对于他们良好性格的形成,事业的成就,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培养儿女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教育,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宁进步和国家的民主繁荣,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关系到每个家庭幸福。
许多事实说明“家庭悲剧”的出现,往往和父母法制观念淡薄,忽视向子女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有关。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杜绝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四)培养子女独立自强的精神——独立自强的精神是个性积极化的具体表现,是创业的动力和成长的心智不可少的条件。历史上有成就,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都具有独立自强、艰苦奋斗,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
从小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是养成独立自强的重要内容和起点。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对他们应当由“抱着”到“牵着”,“引着”再到“放手”,即凡是他们能够自理的事都要让他们自理,逐步形成独立生活能力。
另一方面,溺爱、娇纵实际上是一种愚味的表现。明智而有远见的父母,应当注意培养和爱护子女的独立性,教育他们自尊、自重、自强、自动、懂得个人与社会劳动与消费,权利与义务,创造与享乐的关系,引导他们逐步形成在真理的追求、事业的进取和自身的完善诸方面奋斗不息的精神。
(五)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舟共济——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一般来说,学校教育集中了德、智、体、美、群的全面发展实施全面的系统的影响。
所以,父母应当支持学校,启发和督促子女认真接受学校正规教育,同学校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子女健康成长。
有的父母有意无意地在子女面前贬低学校,贬低教师,甚至对子女提出与学校的正确教育背道而驰的要求,这是很不慎重的。当然,父母也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此外,片面追求升学率仍是学校教育久治不愈的顽疾,严重损害学生体、智、德、美、群的全面发展,阻碍民族素质的提高。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表现在学校中,但也与学生父母有密切关系。
有的父母不是帮助、支持学校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而且还助长、加重这种倾向,他们望子成龙心切。子女对学校里的学习负担,心里负担已经承受不了,他们还要在家里给子女“加码”,这是不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