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许房屋发展领域在国家复苏计划第一及第二阶段恢复运作,即日起生效!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文告指出,新冠疫情管理技术工作组会议于本月23日开会后,达致上述决定。
这项准令适用于还活跃的房屋发展商及拥有1996年房屋发展法令下的发展执照及广告与销售准证(APDL)。
在首阶段复苏计划,允准活动分别是房屋发展商管理办公室、空置产业通知及钥匙递交事宜。
“其他活动包括在缺陷保修期的损坏修复工程、G1至G4级承包商所承包的国家房屋公司旗下人民亲善房屋兴建工程。”
在第二阶段,允许发展商办公室的促销与销售活动、销售代理、销售廊、展示单位及二手房屋单位。
根据房地部,获准营业的发展商必须遵守该领域最新标准作业程序(SOP),资料可在部门网站下载https://www.kpkt.gov.my。
其他相关领域SOP可在各自负责单位网站查阅,如工程部发出的建筑业SOP在大马建筑工业发展局网站www.cidb.gov.my、国家安全理事会及卫生部普通SOP在国安会网站www.mkn.gov.my。
欲知详情,也可联络国家房屋局联络03-88914493/4494。
文字:起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