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了!!
根据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官方推特,更新版的批准信已发放,修改后的信函右上角二维码下的“PKP 3.0”已改为“PPN”,日期也更新为2021年7月5日。
贸工部指出,信函只有效于被列为在国家苏复计划第一阶段(除了EMCO地区)及第二阶段营运的企业,新信件可通过官方网页https://notification.miti.gov.my/login重新下载及打印。已获准营运的企业不需重新申请,只需通过冠病智能管理系统重新下载和打印信函即可。
至于获准在EMCO地区营业的必需领域,仍可使用志期6月通过新冠肺炎智能管理系统(CIMS 3.0)发出的批准信。
另外,贸工部发布的信息图列明,在EMCO区域营运的公司需注意:
(1)只有国家安全理事会EMCO标准作业程序的必需服务领域名单内的企业,才能使用2021年6月下载的CIMS 3.0系统的信函,在EMCO区域进行营业。
(2)位于EMCO区域的企业,若不在国家安全理事会的行业名单,一律不允许营业。所有在EMCO区域的企业皆不能使用CIMS 3.0系统下载的信函。
(3)拥有多家分行的企业从CIMS 3.0系统下载7月5日的信函,只允许在国家复苏计划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非EMCO区域的分行使用,不适用于EMCO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