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8日起,大家经过警方路障时要注意了,只有10个从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所发出的确认信函(Surat Pengesahan)受承认,没持有相关证件的民众一律将被指示原地折返。
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克里沙尼发文告指出,确认证件必须是从本月1日起生效的,若民众没持有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已逾期,将会被勒令折返。
他说,自雇人士如路边小贩和装修员等,则必须到警局申请一次性,即从本月1日至14日期间的移动批准信。而不被允许营业的员工,若被逼需要回公司处理文件或薪水单等,同样也要到警局申请,但只限最长3天有效期,且需出示公司确认信证明。
“基于律师事务所只可以有20%职员上班,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会透过冠肺炎智能管理系统3.0(CIMS 3.0)发出相关信件;而那些为当事人做代表律师者,在过路障时则需出示相关文件或律师事务所的信函。”
他强调,若民众无法出示相关确认信,或出示伪造信函,警方将会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 342法令),采取严厉对付。
警方仅接受由以下10个相关政府部门或单位发出的确认信:
政府部门或单位 / 领域 / 备注
1. 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 制造业和服务业;
2. 交通部 / 公共交通与物流;
3. 农业部/农夫、渔夫、畜牧业者及农业相关业者/ 任何向大马公司委员会注册者,需得到CIMS 3.0发出的确认信;
4. 种植及原产业部 / 种植和生产油棕或橡胶等/ 持有橡胶研究局(LGM)的小园主、苗圃、橡胶贸易商,和橡胶制造商可以使用农业部或LGM发出的确认信;但橡胶品制造商如手套,则需有CIMS 3.0发出的确认信;
5. 国家银行/ 经济领域或保险;
6. 证券监督委员会/股票交易;
7. 地方政府(PBT)/ 微商、食摊小贩、餐车/ 固体废物管理及排污领域则需有CIMS 3.0发出的确认信;
8. 通讯及多媒体部 /媒体、电信和互联网、邮政和快递及广播(仅用于传达信息、新闻或相等);
9. 内政部 / 所有在内政部的相关部门如移民局、国民登记局和支援警卫局等;
10. 警方的批准信/ 符合跨县或跨州者,包括处理紧急事务、丧事或个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