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马政府及有关单风声鹤唳,强加取缔“不安分守纪”的醉猫,但是市场上除了穆斯林教徒外,几乎人人趋之若鹜,不把法令条规看在眼里!
有鉴于普罗大众罔顾当局的苦心,结果醉酒后“擅自”犯法,形成多宗酒后酿成悲剧累累。
为了能有效竭止人们“甜酒满杯”,执法部门立竿见影马不停蹄纷纷展开雷厉风云“招数”,希冀可把喝酒违章的事件降至“安全点”。
我们不可认为酒后乱性的祸害视为华族的劣根性。尤其在华人的眼光中,总会美其名把酒后惹事生非列为“好听般”的小量饮法,视为没“酗酒”。
当各方视野放在醉酒生非时,却有许多人把喝酒作为交流、分享及共欢用途,而且把适量的小斟可以“正规”化“没酗酒”。
所谓“君子自重,小便远行”,意在不得随意小便。因此,华族嗜酒也可当作逢场做戏无伤大雅,君子必须自重,酒亦应自重而饮之。
常听人说,中国人谨慎小酌,坚持饮酒不醉,这是因为不容许“家丑”外扬,企求自家人不可有违道德。
针对此,笔者有位久居日本而毕业大专学府的华人半讽刺道:“我真羡慕日本人,豪言壮语之后,又无耻般格斗对骂起来。”
尤其日裔醉酒祼体蹦跳胡闹,或随地小便,偶尔扛著招牌满街跑。但第二天则道歉了事,有时还有认为那个小仔很有“意思”……
华人社会饮酒会有分寸,我们要用平常心来斟酌,况且对自己的酒量掌握火候,一般上对饮酒抱着适可而止,千万不要乱来及搞动作。
悠关人格、尊颜,所以华人世世代代都认为,假如酒后闹事,会影嚮往后的交易,更令人不耻和疼苦,就是被人套上、指责是伪君子。
古代圣贤——孔子亦发表“论语,乡党篇”中说:“惟酒无量,不及乱。”
其用意在劝导我们:饮酒为的是与友伴同乐,虽然没有限制喝多少?但总是有个节度、限量。
若掌握自己的“肚量”就不要太牵强,抱着宁可不喝醉,才不会出轨和乱性。总括来说;“酒和睡早觉是步入贫穷的捷径”,“酒肉朋友如酒肉一样,仅限于不短短一夜。”
倘若我们设宴请客,或举办联欢派对,如酒宴不讲节度,不讲虚荣,开怀畅饮无限,结局是令人发指!
诚如国内朝野领袖针对“酒后乱性、肇事生非”的课题,大伙儿都枪口一致,抨击“喝酒惹非是不容小覻”。它不但显示醉者自醉,醒者受害和无辜。
小饮胜千杯,只要我们控制自己,不要以酒量来比较!在法令条规下,人人不要酗酒,那么酿成悲剧将随着自律得以避免。
法华经的著名警句:“初人饮酒,次酒饮酒,后酒吞人。”
说穿了酒醉而智昏,随之,丧失理性,难辨是非,当成功之日,饮酒庆祝,或在失败之夜喝闷酒,这都是人之常情。
但是,若阁下志在逺征千里之际,仅在一里处即将踌躇不前,和一些自命不凡“酒徒”混在一起,这将断送了雄心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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