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一般是指由于残疾、外伤或遗传等因素,身上留下某种残障,如瘫、瘸、盲、聋等等。他们与有生理缺陷人不完全一样!
有生理缺陷的人,不一定都是残疾人,如疤、麻、秃等,而残疾人都是有生理缺陷的人。
一个人若身体有残障,大致上都相当“疼苦”。假如周遭的人又不去关心、爱护他、相反地还冷嘲热讽、讥笑他、欺负他、结果会使他感到人间没有温情。
另一方面,特别是少年儿童,由于年龄小,轻易受环境的影响,如果友伴们冷讽、欺凌他就会令到他不愿意与同伴们交往,慢慢的他们将趋向沉默寡言,更加孤僻。
对于自尊心强的孩童,由于一时想不开,可能会放弃学业,疼失学习的机会,所以我们对待残疾者,应该体谅、爱戴及平等对待他们。
在现实的生活中,还有极少数的学童对残疾人不尊重,专门挑剔拿他们来开玩笑。尤其许多幼童刁难他们、故意讥笑为难他们。
此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疼苦上”的行为是很不道德的举止。身为师者或家长们务必改变儿女及学生们的不径举动,否则可能令残疾人产生不被人尊重的思绪。
开国以超逾甲子年,纵观大马政府,尤其是福利部和有关当局,都或多或少善待残疾人。惟怀有这慈善心的民众仍然不够热衷参与!
政府或当权者受促须照顾社会中遭鄙视的残障人士,国家或民间志愿团体应多加创办盲人工厂、盲人学校、聋哑中心、特殊儿童幼教中心及老人、幼儿院等,使他们有“工作机会”、学习独立生活及自顾等等。
在生活、就业自立的问题上,政府对盲、聋、哑、瘸、瘫等,必须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千方百计地体贴、眷顾他们。相信他们经过特别训练后,根据自己的躯体条件,做些力所能及的职业,保证有固定的收入。
温馨的社会和群体,随着精神文明的提升,大家趁着物质及灵修的推广,若能不计回酬极力协助、关怀成千上万的残疾者,这将能提升身、心、灵的目的。
因此,对待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不围观(看热闹)、多协助、多体恤。残疾者出入公共场所,经常承受着精神和心理上的种种压力。所以,健康人遇到他们时,千万不要好奇,不要指指点点,更不可侮辱和嘲笑。
2.顾及特殊人物的心理,不要直接询问病情。因为这对残疾者来说是个很疼苦的问题,如果强行冒犯,势必会给他们增添心理上的疼苦!
3.教育学生尊重及关怀残疾者。假如老师带着学生碰到残疾人时,首先不要引导学生注意对方的生理及身理缺陷,如果学生自己发现了,也不要用“外号”、“别称”来对待。
老师可以先告诉他们,那是脚有病、手有病、眼睛有病造成的,然后提醒学生要有同情心、怜悯心,使个人成为一个非常有道德心的风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