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聘金一次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我还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的脸书会被聘金这件事洗版。对于被疯传的那段视频和事件,我想身为局外人的我们怎么都不方便谈论人家的家务事,而且这还是两家人的家务事呢!
可是这倒引起了我对聘金的由来这件事感到好奇,我没结过婚,在我懂事以后家里也没有人结婚,对于聘金这件事情还是有点陌生,对其认知就是一对新人要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钱,至于为什么要给,我也一知半解,都什么年代了,该不会是把女儿给卖了的费用吗?
上网找了一些资料,原来聘金这种古代礼仪,可要追溯到西周时代那时候的结婚礼仪中有一个教“纳薇”的环节,就是女孩若要嫁人,迎娶的那方需要给对方父母的“养育费”感谢岳父岳母把女儿养大。
用这段资料看回古时候的生活背景,以前女人出嫁以后基本上很少再回到自己的娘家,所以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嫁女儿几乎同等于卖女儿的概念,聘金大概就是买卖的金钱交易。同时在以前那个时候,女儿是不受教育的,从小开始就需要做家务做粗活,就粗生粗养,也不需要太多的养育费,只要嫁的好一点的家庭,说不定岳父岳母还有能从聘金中获取“利润”呢!
西周是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时代,距离现在已经三千多年啦,我想,这个超级古老的文化,是不是也应该检讨检讨呢?该检讨的不止是聘金这件事,连嫁娶这个观念,也是时候该调整一番了。
如果这个时候聘金还是卖女儿的概念,那么很多现在的父母亲给女儿的大专教育费就已经是六位数了,加上从小到大的教育费、膳食费、才艺培训费还有种种的旅行、玩具、生日礼物、日常用品、化妆品之类的,还有买卖是需要有利润的,聘金大概需要马币五十万令吉吧? 这样结婚比买房子还贵,这婚怎么结?
这个时代,男孩跟女孩结婚,基本上已经不是嫁娶的概念了,很多家庭男生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把女生娶进来,媳妇没有跟婆婆同居的相当多,甚至还有男生是跟着女方到女方的家乡生活的;而女生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嫁出去,结婚仪式隔天说不定女儿就回到自己家吃晚餐了。于是,女儿结婚了还是自己的女儿,儿子结婚了依然是自己的儿子。
那回到来聘金这件事,如果要保留传统文化的一种仪式感,给个“意思”,我想还可以接受的。我是男生,我想如果我来提倡废除聘金这件事一定会显得小气,对我来说如果某天我有机会结婚,对方的父母要求聘金,只要能力范围我还是会依照,可是有很多华人传统结婚的繁文缛节我都希望可能能免则免,这个时代结婚这件事不就是两个人想要一起生活的一种仪式感而已嘛?为什么要搞到那么复杂呢?
我突然很好奇,有多少情侣是到了结婚这一关,因为聘金谈不和、因为太多的繁文缛节、因为双方家长的意见不拢,而就此不了了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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