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央政府在周五(22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呈俗称《香港国安法》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预计最快8月将通过草案,引起香港各界的大力反弹,认为中央政府违反香港《基本法》23条,法例应由香港“自行立法”,同时违背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
因此在今日(24日),上千名香港民众聚集在香港的湾仔和铜锣湾,发起“524反恶法大游行”,示威者在下午1时纷纷聚集在铜锣湾SOGO,往商务中心中环方向游行,一路高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由于示威者事先没申请,警方也架设路障,并对示威民众作出警告,却不获理会,最后警方在1时22分发射催泪烟弹来疏散人群,这也是继1月1日的“元旦游行”后,警方再次在铜锣湾发射催泪弹。
警方表示,今午2时许,暴徒在湾仔轩尼诗道一带以硬物击打交通灯,有交通灯零件飞脱,又在湾仔一带以垃圾桶等杂物设置路障,时装店IT的玻璃更被打烂,怀疑与IT老板沈嘉伟曾出席警察高层饭局有关系。为防止暴徒的违法暴力行为,警方现场采取果断逮捕行动。截至下午4时半,已有至少120人被捕,均涉嫌非法集结。
《香港国安法》主要是针对4类行为而制定的相关法例,据官方说法是旨在填补《基本法》的疏漏,并制止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 分裂国家: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公然侮辱国旗国徽等行为的人或机构。
- 颠覆国家政权:瘫痪政府管制和立法会运作。
- 恐怖活动: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损毁公共设施与财物。
- 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鼓吹外国和亲外势力介入香港事务。
《基本法》23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机密的行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与《基本法》23条相比较,《国安法》草案内容未有涵盖“叛国” 、“煽动叛乱”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所立下的法例实际上更少。但香港民众所不满的,或许是中央政府绕过香港议会、绕过基本法,违背“一国两制”初衷,直接干预香港事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