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高官违反行管令事件,终于在4月28日有了一个解决;涉案的卫生部副部长拿督诺阿兹米与霹州行政议员拉兹曼,由于在霹州玲珑一所宗教学校群聚进餐,连同13名聚餐者,共15人被带上宜力推事庭提控,皆俯首认罪,被罚款1000令吉。
高官违令罪加一等?
大部分媒体都以高官违令,与庶民同罪的方式处理这宗案件,好像是大快人心的事!但民间并不是如此容易满足,很多人对于这个判决并不认同,因为违令者是高官,他们其实不能和庶民同罪,或者更正确地说,是同罚。人们觉得他们应该是得到更严厉的惩罚,包括撤职或自动辞职以竖立榜样。
但从整个出庭过程,他们显示的却是权贵的一面,他们没有被上手铐,不是被警车载往法庭,而乘自己的车;他们甚至不是被控上庭,而是被传召上庭。而且散庭后,诺阿兹米与拉兹曼还大剌剌地两人公然一起坐在同一辆车内离开,还高调向人们挥手;单单是这个画面,已经可以再告他们违反行管令一次。
政府拖拖拉拉了整十天才对自己人执法,但是仍然没有办法扭转不公平执法的一面,因为就在同一天,发生了其他被认为不公义的事件,让人们继续感到不爽。
因为在同一个时候,警方披露,登嘉楼现任和前任州务大臣及另13位人士合照被指抵触行动管控令一事,总检察署已决定不予提控。登州总警长拿督罗斯里指出,警方已接到总检察署的相关决定的通知。他说,除了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山苏里博士及前任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沙益,总检察署也决定不会提控照片中另13人。 阿末山苏里于本月17日到访阿末沙益住家,了解处理援助物资一 事,当时他俩与协助工作的志愿者合照,另外还有他俩共进午餐的照片;有关照片后来被放上网后,被网民指为没保持社交距离而抵触管控令。
困苦民众酌情办理?
此外,之前我们提过,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外出而被罚1000令吉的亚逸昆宁新村居民李玡(80岁)和房娘招(68岁),也在这天前往淡边县卫生署缴付罚款。尽管他们的罚款是当地居民筹款帮忙缴付的,但是两个没有收入的老人家缴付1000令吉罚款的画面和两位高官也是被罚1000令吉的画面对比,政府需要加大公关的力度才行。
雪上加霜的是,同一天,爆出了雪州一名单亲妈妈申诉从公寓下楼到迷你商店买东西就被指抵触行管令而被判坐牢30天的事件。
这名单亲妈妈名为B丽莎克里斯蒂娜,育有一名6岁儿子,她在本月12日下午5时左右,在梳邦再也的梳邦马斯花园被发现违反行管令,被警方调查后获得保释,她在4月21日被控上法庭,她当时针对指控表示认罪,推事判处她坐牢30天。
这个事情暴光后即引起非议,雪州法律援助中心为丽莎提供法律援助,由律师苏拉梓星代表她处理案件,协助申请修改刑罚申请书,而沙亚南高庭在4月29日复检了她的案件,最高法律专员诺莎莉达把刑罚改判为罚款1000令吉,取消坐牢的判决。但丽莎已经坐了8天的牢,如今她还必须缴付1000令吉,否则 须以一个月牢狱替代。
人们都为丽莎感到庆幸,因为她敢为自己争取权益,向沙亚南高庭提出上诉争取修改牢刑。但人们更气的是司法人员没有人情味的作风。律师公会日前便非议司法当局没有酌情办理违法行管令的心态。
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希昨天发文告指出,他们对民众遭到重罚但有影响力者却面对不同的刑罚,感到不安。它认为,这些判处的刑罚仍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但法庭应明智而审慎地行使其判罪权,避免扭曲司法正义。
无心犯罪不该判监?
《今日自由大马》在4月17日报道,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已撤除允许卫生总监向行管令违例者发罚单的酌情权。相反的,由各州检控主任根据个案来决定是否发出罚单。
据法律界人士透露,警方只是执法,负责捉拿违反行管令者,决定提控的是副检察司,而下判的是推事和法官,因此违令者最终的命运由后者说了算。
就比如丽莎的案件,她已经解释,当时是从公寓下楼到附近迷你商店买食物和饮料,在归途中遇到3名在那里溜达的印尼男子;他们询问她一些事,她在回答期间,就被突然出现的巡逻警员查问,而她的解释不受理,和那3名外劳一起当场被捕。
律师苏拉梓星为丽莎提呈上诉时,负责的副检察司旺莎丽哈表示反对减轻刑罚,要求维持原判,她认为这个惩罚有警惕社会的作用,而且另外和她同时被控的三人皆判监刑。若非高庭法官持相反意见,丽莎就只能继续服刑。
丽莎通过什么管道寻得雪州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我们不清楚,但是那些没有管道,且是在无心违反行管令而被捕的人,肯定不在少数。
就如律师公会在文告中的呼吁,要求法庭能有怜悯之心和宽严相济,尤其是在审理非涉及暴力刑事罪的案例时。这次行管令的出现是为了抗疫,如果一味把违反行管令的人判监,让他们在空间不足的地方待着而增加染疫的风险,这岂非本末倒置,轻重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