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期间还敢在外头游荡,那就逮捕提控吧!
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今日(14日)出席行动管制令执行跨部门特别会议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政府发现,警方设路障、开罚单,似乎无法震慑民众,仅在昨日(13日),共有1374人因违反行管令被逮捕,其中931人被开出罚单,另有418人被扣和25人获准保释。
“我们看到很多人似乎不怕法律,可能1000令吉的罚款不高,不足令他们害怕,所以政府今日决定,警方从明天起,任何因违反行管令被逮捕人将被控上法庭。”
他表示,政府将从明天(15日)起,实施第三阶段行动管制令,警方将实施逮捕、扣留和控上法庭的“三部曲”,以起威摄作用。他指出,交由法庭对这些人作出更重刑罚的裁决,根据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342法令)第2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初犯者将面对不超过两年监禁,而第二次犯则是不超过5年监禁。
此外,依斯迈沙比利也宣布,政府与新加坡人力资源部商量好,将会安排大马籍客工分批回国,以便我国能妥善安排隔离中心。他澄清,政府没有限制任何在海外的国人回国,但条件是他们必须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