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新社报道,马来女艺人查丽苏菲亚在公寓内非法饲养受保护马来熊,罪名成立被判罚款2万7000令吉。
查丽苏菲亚被控2项罪名,第一项是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69(1)条文,未经许可藏有受保护动物,被判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6个月;第二项是第86(1)(c)条文,将之藏在不适当与有害的环境中,被判7000令吉罚款或监禁4个月。
根据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马来熊被列为濒临绝种并受保护的动物,而拥有马来熊的标本,无论生死,皆触犯法令。原本否认有罪的查丽苏菲亚在过堂时改口认罪,地庭法官玛尼拉在当天进行下判。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苏克里表示:“查丽苏菲亚目的是为了救相关动物,没有意图要谋取任何利益;而当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及野生动物保护局发现该马来熊时,它是处于健康状态的 。”
代表律师要求法官基于被告属初犯,过去也没有犯案记录,希望法官给予轻判。
吉隆坡消拯局是于2019年6月6日接获民众投报,指迪沙班登(Desa Pandan)Sentrio Pandan公寓一单位不断传出怪声,结果被发现查丽苏菲亚的住所有一只马来熊。
查丽苏菲亚当时回应表示:“我在武吉安邦乌鲁冷岳路发现这只马来熊,当时它看起来身体虚弱,于是就将其带回家照料。我不知道那是马来熊,我以为是一只狗。”她向媒体指出自己并无意非法饲养马来熊,而是打算等它身体状况复原之后,就送回相关的动物保育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