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史上首名前首相因控罪表罪成立而宣誓自辩的拿督斯里纳吉,在12月9日完成了其长达243页的自辩;当中涵盖了317条问题和答案。
纳吉在SRC案共面对三项罪名,即三项刑事失信、一项贪污滥权和三项洗黑钱罪名。高庭是在今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所有七项控状表罪成立。
在为期三天的自辩中,纳吉总共有46次提到自己“不知道”和“不晓得” 关于SRC的案情。此外,纳吉至少8次提到自己在得知案件详情时感到震惊。
关于自己银行户头的状况。他说,不管是银行、国家银行或是任何一方都没有告诉他,其银行户头出现不寻常的活动,甚至是国家银行对其大马银行户头发出红色警告也不知情。
纳吉也透露,其名下的信用卡于2014年12月22日在美国檀香山香奈尔“刷下” 46万余令吉(13万625美元),是购买了一只手表作为其太太罗丝玛12月的生日礼物。
他表示,当时相信自己有权使用他在AmBank其中一个账户内的钱。纳吉也声称,他在瑞士著名腕表和珠宝品牌De Grisogono意大利分行的花费,是为了购买礼物给时任卡塔尔首相的妻子,以加强大马与中东国家的关系。
“我并无意使用公帑购买礼物,我认为既然那账户已经存在,所以使用这账户(的钱)比使用公帑好。我真心相信,我有绝对的斟酌权使用账户里的钱,而那也将利惠大马。”
纳吉称,他未针对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被汇入其户头一事报警,是不想要干扰当时已经在进行的调查。
他说,在砂拉越报告和华尔街日报爆料其户头藏有被挪用的资金后,反贪污委员会和一个包括了总检察署、反贪污委员会、国家银行和皇家警察的联合调查小组就对此展开了调查“
“我当时没有报警、发出公开声明或是采取任何行动,是因为我不想要干扰或是企图干扰正在调查此案的执法单位,我将会等待调查结束。”
他补充,反贪污委员会在2015年12月向他录取口供,随后总检察长在2016年1月宣布他在此案上无罪并结案。相关审讯将继续在12月10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