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因与一家贩运毒品的斯洛文尼亚软件开发公司合作,违反美国《外国毒品禁令制裁条例》,被民事罚款47万美元(约196万令吉),抵消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美国财政部日前发布的新闻稿表示,苹果在2015年到2017年间,与斯洛文尼亚一家软件开发公司SIS保持合作,但据美国财政部说法,这家公司在此期间因贩运毒品已明确受到其制裁。财政部和苹果公司达成协议,目前同意支付相关罚款,抵消因违反美国《外国毒品禁令制裁条例》而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新闻稿中透露,苹果公司在2008年7月18日,和斯洛文尼亚软件开发公司SIS签订了应用程序开发协议。但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在2015年2月24日,已根据《外国毒枭指定法》,认为SIS存在毒品贩运行为,并将其首席运营官(DOO)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SDN)。同时,该法律规定,禁止美国公司及其外国子公司与SDN列表中的实体及个人进行业务开展。
但之后,苹果公司仍然与SIS保持近两年的合作,并称是因其公司内部的制裁筛选工具未能识别到相关部门对SIS的制裁。苹果公司表示,在其筛选工具中,DOO为大写,而在财政部的制裁列表中doo则为小写。同时,苹果公司还将SIS被制裁的开发人员账户列为“账户管理员”,导致筛选疏漏。
在两年期间,苹果公司与SIS保持了47次付款记录,还向下载相关应用程序的用户收取了约115万美元(约480万令吉)的费用。OFAC表示,自违规以来,苹果公司已提高相关程序的审查作用,并重新配置了制裁筛选工具,还对员工进行了强制性的出口及制裁规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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