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女儿诺丽雅娜,今年8月遭内陆税收局追讨高达1033万令吉税款,她拒绝承认并入禀答辩书,认为追讨数额并无经过适当的调查。
诺丽雅娜的答辩书是由纳吉一马发展公司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所发出,内容指她在3月18日接获内税局,向她追讨2011年至2017年,7年总值867万6472令吉所得税。
内税局指出,诺丽雅娜未能在特定的60天内还清税务,因此入禀法庭追讨这笔款项。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未能在30天内还清欠款者,当局将施加89万4830令吉罚款,因此总值为1033万令吉,但诺丽雅娜至今未偿还。
诺丽雅娜在答辩书中驳斥,内税局所追讨数额并不准确,且无进行过适当的调查,因此她拒绝承认。她举例当局追讨的其中一项外国资金流入她与丈夫联名的联昌银行户口,但实际上该户头是丈夫持有,与她无关。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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