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光棍节很多人在忙网购之际,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则是面临人生大关卡。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将有定案。
纳吉如果表罪成立需进入抗辩,早前暂定自辩阶段为12月3日至4日,9日至12日,以及16至19日。若表罪不成立,纳吉将无罪释放。
纳吉将有3个选择,分别是在证人栏宣誓自辩,接受控辩交叉盘问、在被告栏不经宣誓自辩以及保持沉默。若选择自辩,其证词将更具分量;若纳吉在自辩环节时选择保持沉默,法庭唯有裁定被告罪成及宣判刑罚。
纳吉分别在2018年7月4日和8月8日,被带上吉隆坡地庭面对7项控罪。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审讯期间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上庭;法官已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第一至第三项控罪,纳吉涉嫌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及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期间,在获得以代理,即首相和财政部长身份管理SRC公司的40亿令吉,却分别挪用了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和1000万令吉。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至不多于20年、鞭笞与罚款。
第4项则是涉4200万令吉的贪污罪,纳吉涉嫌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间,以代理,即身为首相与财政部长身份,滥用职权接受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以便给予政府保证,将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的40亿令吉借贷给SRC公司。一旦罪成可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款额或受贿价值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而第5至7控罪,则涉嫌在2014年12月26日和2015年2月10日,通过即时电子转账与结算系统(RENTAS),分别收取了非法活动所得的2700万令吉、500万令吉和1000万令吉。上述3项控罪的刑法,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最高15年,或罚款不超过洗黑钱收益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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